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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7 19:30:33

 

(五)积极推动底层管理创新。

(五)积极推动下层管理创新。借助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及高校,成立市级下层管理研讨基地和智库。以区县为单位展开下层管理的模范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连续的下层管理创新效果评比活动,深入推行“三事分流”等管理经验。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弥补社区防控的不足之处,稳固社区防控阵地。制定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细则,同时及时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细则》。

(五)加强州(街道)层面的安全建设能力。深化“枫桥经验”重庆理论,改进信访制度和各项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促进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的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系统,以街面和社区为基础,强化市域协同防控。健全“边打击边治理边建设”的长效机制,以防范涉黑涉恶活动。完善社会意识服务网络,健全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的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

(三)扩大使用场景,提升“渝快办”建设,增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基础支持能力。将基层党建、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等功能融合,推动基层智慧管理平台城市(街道)、村庄(社区)的一体化应用。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习惯,实施适老化和无阻碍信息服务,并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

(一)加强各级党委和当局的责任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和当局应加强对下层管理的组织指导,市和区县要建立完善的下层管理决策协调机制,同时兼顾规划和协调促进下层管理工作。加强对下层管理工作效果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党委书记抓好下层党建工作述职评价的主要依据。区县党委和当局要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乡镇街道要提高落实能力。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向党委和当局提出政策建议。

(二)加强村庄(居民区)自治机制。充实党组织的指导作用,规范村庄(居民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实施村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避免政治上的双面人,不让有过刑事惩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以及触及宗族恶权力等问题的人员进入村庄(社区)“两委”班子。在基层共同事务和公益事业中普遍推行公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关注公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进行民主协商。村庄(社区)重大事项决策计划实施“四议两公开”。区县党委和政府每年要调整公布村庄(居民区)事务公开目录,落实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坚持基层党员干部家属涉权事项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与村庄(居民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的互动合作、有效跟进,发挥村庄(社区)监察监督员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下层管理系统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下层管理系统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三)加强地方层面的议事协商能力。优化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区县党委和政府围绕涉及公众个人利益的事项确定地方层面协商重点,由地方层面党(工)委牵头展开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重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参与地方层面相关会议的制度。

(一)加强地方行政执行能力。依法授予地方综合办理权,兼顾和谐权和应急处理权,加强其在涉及本地区重大决策计划、重要项目参与权和倡议权的作用。明确法律法规赋予地方的行政法律责任,规范县级部门委托法律事务,整治不当力量,实施综合行政法律。执行地方行政法律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地方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二)整合数据资本的措施是通过实施“互联网+下层管理”行动,建立数据共享聚合机制,并整合人、地、物、事等各类数据,以建设全市下层管理数据库。在兼顾下层管理数据开发运用、隐私保护和公众安全的基础上,推进下层管理数据资本的共享,根据需求向下层开放利用。同时,促进村 (社区) 数据资本的建立,实施村 (社区) 数据综合收集,实现一次收集、多方运用。

(一)加强村庄(居民小区)委员会的标准化建立。在党组织指导下,建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制度,设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完善村级个体经济管理制度。严格村级组织调整的前提和程序,取消冗余的村民委员会,并根据管理服务需求,依法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设立的社区范围应当合理,如果村庄(社区)范围过大,可根据管理服务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发挥村庄(居民小区)委员会下设的群众调解、治安维护、公共卫生等委员会的作用,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妇女和儿童事务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完善村庄(居民小区)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党的指导体系。强化地方(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指导,重点提升组织能力,健全与基层管理相关的党的指导制度,涉及基层管理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议。积极履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合法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居)务监察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重视将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必要程序明确为各种组织负责人,依法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相关要求写入各种组织章程。创新党组织设置和行动方法,推动党的组织向最底层延伸。持续整顿薄弱虚弱松散的基层党组织。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管理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强化地方政府的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基层应急处理组织体系,详细制定地方应急预案,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和应对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利用辖区内可动用的资源,建立地方统一指挥、专兼分离的综合性应急处理队伍。在物资储存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管、消费能力储备等多元化的应急物质储备系统。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训练。区县政府要指导地方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地方人员、财产和物资的支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管理的重要论述,围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种组织积极协同、公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重庆财政网、德治相分离的基层管理体系,提升基层管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全市基层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州里(街道)为民办事能力。制定州里(街道)办事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规定法律允许的直接面向公众、可以由州里(街道)承担的办事事项,提高州里(街道)“就近办”事项比例。州里应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养指导等工作。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和星级认定的推进。完善州里(街道)综合服务设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实施市域通办,逐步实现跨地区办理。

(三)以完善党建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坚持党建带动群建,同时注重设置下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培育扶助基层公益性、服务性、合作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健全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实施组织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

(一)积极推动下层管理法治建设。加强“民主法治树模村(社区)”创建,实施下层“法规宣传人才”培育计划,推动社区“法律之家”建设,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依法支持基层管理工作。完善基层公众法律服务系统,健全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为公众提供综合性、多样化的法律服务。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条约,并健全备案和执行机制。

(一)区县当局应制定完善的计划来建立信息化设施。该计划要考虑到推动智能城市、智慧社区和数字化乡村的基础设施、系统平台以及使用终端的建设。同时,还要统一规划建立全市下层智能管理平台,加强系统集成、数据交流和网络安全保障。此外,还要完善下层智能管理标准化系统,并推行智能感知等技术。

(二)加强思维品德建设。积极推行网络社会“众志成城”,深化基层实践微宣讲、文化理论志愿服务,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入社区、农村、家庭。依托地方(街道)、村(社区)群众调节委员会,大力推行“老马工作法”。完善村(社区)品德评判机制,根据规定展开品德典范评选表彰活动。社区设立“梦想教室”,开展科学知识、文化礼仪、卫生防疫常识、应急知识提高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婚丧嫁娶风气的良性改变。

(四)优化村庄(社区)服务模式。地方政府应规范村庄(社区)的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事项清单,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推进集党建、便民服务、托育养老、文化娱乐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成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人多岗、轮番值班”制度。促进居民健康档案库建立,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解决困难群众自发创造和帮扶机制。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重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促进社区服务标准化。

(三)确保下层管理的投入。建立符合事权与收入义务相适应的州里(街道)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州里(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增加政府采购服务的力度,逐渐提高向社会组织采购服务的比例。制定城乡社区服务系统建设方案,制定乡村规划体系技术指南,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土地空间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根据相关规定采取挖潜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法,建立完善州里(街道)和村(社区)下层基地。

(二)建立党委指导重庆群众网官网的州里(街道)办事体系,实现党政兼顾、效率高、机构复杂的办理方式。在深化下层机构改革的同时,充分考虑党政机构设置、职能规划和资源配置,设立综合性内设机构。除了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机构体制的部门外,各区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统称为“区县”)所属部门在州里(街道)设立的机构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对于持续实行派驻机构体制的部门,必须纳入州里(街道)的整体指导和协调。

(四)加强基层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管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应制定培养计划,建立基层干部门级培训制度,健全利用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加强校地合作,建立平面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培训系统。推动资源向乡镇倾斜,鼓励跨层级调动行政和事业机构人员。严格执行乡镇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落实乡镇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助政策。持续引进乡村本土人才,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市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区县政府要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制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薪酬鼓励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社区工作。推进农村人才复兴,实施乡镇公共服务人才集聚工程、乡村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更好推动乡村管理。

(六)培育健康的下层管理氛围。积极开展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杰出城乡社区工作者的表彰奖励活动,树立表彰下层管理典范,推动创建全国和市级调和社区。做好下层管理调研统计工作,建立下层管理公众满意度调研机制。建立完善下层管理创新发现、培养机制,组织开展下层管理专题宣传活动。

(二)改进基层核查评价。区县党委和政府应规范乡镇(街道)的权责事项,落实村(社区)合法协助政府工作,并为权责事项以外的委托任务提供相应支持。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交给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完善核查评价系统和激励手段,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核查,严格掌握核查总量和频次。同时考虑到基层督查检查的标准化,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和“一票反对”、签署承诺书、出具证明文件、建立模板等项目,真正减轻基层负担。健全干部担责成为的激励和保护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三)加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完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与民众的联系机制,定期进行上门走访。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应急管理队伍,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的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分配本地区各种资源和力量,组织展开应急工作。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的综合网格,配备网格管理员,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推动“多网合1、一网多能”的发展。借助实体网格,同时建立线上网络格,实现“双网格化”管理服务。

(三)致力于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鼓励区县、州市(街道)、村庄(社区)社会服务系统的建立,加强社会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制定并实施重庆市慈善促进条例,支持开展社区慈善活动。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支持建立州市(街道)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合作平台,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救助工作。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构建养老助残、农村留守人员关爱等重点领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